裕隆集團發展史

5-3 出廠證明書

早期裕隆公司僅負責汽車生產,車輛的銷售與售後服務,主要與國產汽車公司合作。國產汽車公司為銷售車輛,在出廠前要確認車輛的品質,並確認引擎和車架號碼,才頒發檢驗證明書。從法規來看,每輛車都有特定的引擎,是不得任意更換的。圖1即為1974年10月19日由國產汽車公司頒發的檢驗證明書,記載了車輛的基本資訊。

而汽車出廠前,則要繳納貨物稅後才能取得出廠證明。圖2為1974年11月27日,裕隆公司YLN-707的1,500cc萬利標準型轎車取得出廠證明。


參考資料:
檔案編號:0015,裕隆公司檔案,財團法人嚴慶齡工業發展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