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臺灣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伴隨工商部門的成長,農業部門的發展日趨減緩。早期農村為了節省經費,常以舊車拼裝的方式作為交通工具。這類車輛因未申請駕照而無法可管,且對交通安全有所危害。依據農復會的資料,1975年臺灣的農村運輸車輛是由舊車零件拼裝而成,主要有馬達三輪車和四輪鐵牛車兩種。這類車輛因規格不一、構造簡陋、零件陳舊等,對於安全和維護等可能存在風險。
臺灣在面臨1974年的石油危機後,政府開始思考如何降低車輛的石油耗損量,故提供發展「農用運輸車」的構想。
1975年1月10日,公路局邀集裕隆等九家公司與臺灣糖業公司共同討論「農村運輸車」的製造,並逐步汰換無照馬達三輪車。爾後臺灣省政府擬定了農村專用四輪運輸工具的規格:負重2-3公噸、時速最高40公里/小時,以柴油做為動力,車身淨高最小25公分,輪胎以載式減輕泥土壓力,前後輪轍距小於3.5公尺,左右輪轍距小於1.5公尺。當時以柴油作為動力,即因是見到石油價格過高,希望能夠以較低成本作為車輛燃料。在裕隆公司研發生產出合宜的農用車輛前,暫且由聯勤光耀廠以舊軍車改裝成農用車輛過渡。
早期畢業於臺北工專,從基層工程師做起、後來曾擔任裕隆公司總經理的洪寶燄,當時即參與農用車輛的設計。洪寶燄回憶,他親參與試車時,在車輛行駛時因打瞌睡使得車輛險些跌落山谷,後來幸虧平安無事。
以往大眾對裕隆汽車製造的認識是在飛羚101以前,生產的車輛是以日產自動車為主要車款。透過農用運輸車的生產案例,顯現出早期臺灣對於技術的摸索過程,在臺灣整體技術能力有限下,動員政府、軍方部門和公營企業,還有包含裕隆公司的民營企業,希望共同開發適合臺灣農村使用的輕型車。但從各方資料來看,後來農用車並未進入量產階段,原因可能和臺灣本地市場較小、石油危機過後油價趨緩、國際汽車各廠開始生產輕型和小型車輛的趨勢相關,使得由本地開發農用車的壓力減緩。
參考資料:
陳信德,〈本公司農村車輛開發報告(一)〉,《裕隆月刊》第8卷第10期(1976年8月),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