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10月以阿戰爭爆發,隔月行政院院長蔣經國宣布將以五年時間完成十項重要之建設,統稱為「十大建設」。從建設的內容項目來看,包含了交通建設(中山高速公路、西線鐵路電氣化、北迴鐵路、臺中港、蘇澳港、中正國際機場)、重化工業(一貫作業煉鋼廠、石油化學工業、大造船廠)與核能發電廠。當時政府希望以擴大內需的途徑,因應石油價格上升與未來可能出現的經濟衰退。
實際上,「十大建設」公佈之前,1960年代臺灣邁向經濟高度成長出現的基礎建設不足,且重工業多採行小規模生產的型態,在1960年代末期政府已就多個項目完成規劃與陸續動工。也就是說,「十大建設」是政府已於早期規劃和實施的項目,在1972年時點將這些事業予以統合、包裝與提出口號;但就執行層面而論,當時由國內銀行和阿拉伯世界借款提供建設資金調度,以及政府加強管考建設時程,促使建設得以加速完成。
參考資料:
洪紹洋,〈1970-1980年代臺灣的經濟發展〉,《蔣經國總統資料庫》,2021年12月,國史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