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隆集團發展史

1-12 與國外汽車廠技術合作的嘗試

裕隆公司創建初期,重點工作除了建置機器設備外,還必須訓練沒有造車經驗的技工,以及持續獲得造車技術。裕隆公司自造吉普車的問世,吸引了美國製造吉普車的龍頭美國威力斯公司(Willys Motors Inc.)的注意,有意向其獲得製造吉普車製造的相關技術。裕隆公司依循工業委員會的意見,向行政院經安會申請進口威力斯公司汽車零件,製造100輛吉普車。原本裕隆公司希望能以最低廉的價格進口零件,但是威力斯公司表示最低廉價格必須是雙方有簽訂技術合作合約,而依照當時的規定,與外國簽訂技術合作都必須經雙方政府同意。經安會認為我國汽車製造事業尚在發軔階段,與國外技術合作確屬需要,也可以節省國家外匯的支出,核准了裕隆公司的申請,並建議台灣省物資局本有意進口的100輛吉普車,可由裕隆公司進口零件製造。

而裕隆公司在與威力斯公司正式簽約之前,已先向台灣米漢納金屬公司購買專利技術,改善金屬鑄造技術。1957年,原本在台灣造船公司任職、熟悉米漢納鑄造方法的侯國光轉任裕隆公司,並設計了兩座米漢納型吹熔爐,用來進行造模工作,鑄造生產造機所需的零件,以提升自造引擎的能力。當時製造吉普車的相關技術、材料、藍圖由美國威力斯公司提供,裕隆公司每年支付相應的報酬金接受國外的技術,並授其監督製造技術。此後裕隆公司依據美國威力斯公司提供新的吉普車製造技術,開始生產YL-1、YL-2、YL-3、YL-4型吉普車。而米漢納鑄造方式,即用在吉普車部分零件的生產過程。


參考資料:
洪紹洋,〈產業政策與企業經營:1950-1970年代臺灣汽車工業的發展〉,《臺灣史研究》第27卷第4期(2020年12月),頁137-176。
〈鑄造名人錄-姓名:侯國光,出生年,民國十年〉,《鑄造科技》第258期(2011年3月),頁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