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隆公司於1953年創立時,登記的資本額僅新臺幣200萬元,回顧戰後的台灣工業發展,自1950-1965年間,是臺灣接受美援的時期。此時期的台灣許多民營工業因美援貸款獲得發展,但汽車工業並不在資助的範圍。1955-1956年裕隆公司在製造汽車前獲得的美元和新臺幣貸款,是以製造漁船引擎的名義申請。裕隆公司的理想雖然是製造汽車,但一開始並沒有這個能力,而且當時台灣的汽車市場相當有限,政府為了節省外匯和汽油,對汽車的整車與零件進口也是進行相當嚴格的管制。所以裕隆公司除了紡織機以及活塞組件外,最早公開上市的產品是水、陸用的柴油機,並透過美援計畫的貸款從國外購買製造機械的設備。
由於該時政府為了發展漁業、改善漁民生活,有漁民購買機器不受外匯限制的作法,台灣省政府漁業管理處計畫在1960年之前完成7千艘舢舨漁船的機動化,如果台灣自己能夠自製適用於舢舨漁船的柴油引擎,將能降低對於國外進口所消耗的外匯。當時台灣具有發展自製引擎的機械工廠,只有公營的台灣機械公司,該公司也被政府賦予生產木質漁船的任務,於1953年引進日本池貝鐵工所的技術生產柴油引擎。同時公營的台灣造船公司也在積極地嘗試與日本石川島公司及新瀉鐵工所合作,發展造船計畫。最後政府決定由台灣機械公司一家製造漁船用引擎,並從1954年起開始試造小型木造漁船。
即使政府積極發展近海漁業,但是台灣機械公司主要是新造漁船,對於既有為數更多的舊式舢舨漁船的改良並沒有助益,此一機會造就了裕隆公司的第一個市場,生產各型船用以及陸用的柴油引擎生產。1956年1月,裕隆公司完成6馬力引擎的試造,4月通過美國懷特公司(J.G. White Engineering Corporation)的測試與簽證。裕隆公司將此一結果告知工業委員會以及台灣省政府農林廳漁業管理處,表示可以開始接受訂貨,此為裕隆公司建廠後的第一個機器產品,預估每年可以銷售600至1,000具引擎。繼6馬力的漁船引擎(DE-6)之後,裕隆公司繼續試造10馬力的柴油引擎,並計畫在1957年量產12至20匹馬力的引擎。製造船用柴油小引擎獲得初步的成功,裕隆公司陸續生產船用與陸用發動機,對於政府發展台灣近海漁業與農田水利,都有相當的推動作用。
參考資料:
洪紹洋,〈產業政策與企業經營:1950-1970年代臺灣汽車工業的發展〉,《臺灣史研究》第27卷第4期(2020年12月),頁137-176。
洪紹洋,《近代臺灣造船技術的轉移與學習》(臺北:遠流,2011)。
〈公司概況〉(1961年),資料編號:0001,嚴慶齡工業發展基金會。
台元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裕隆企業集團總管理處編,《緬懷中國汽車工業的先驅—嚴慶齡先生九十誕辰特刊》(臺北:裕隆企業集團,1998)。